国家税务总局驻马店市驿城区税务局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 2024-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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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声明
国家税务总局驻马店市驿城区税务局因保管不善,将【国有土地宗地代码:411702001008GB00029号(四临:东:驻南公路,西:板桥镇人民政府,南:板桥地税所,北:泌阳县农业机械公司)】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国家税务总局驻马店市驿城区税务局
202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