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辛新201516007号房屋所有权证作废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4-11-22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111
驻马店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关于将辛新201516007号房屋所有权证作废的公告
依据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2024)豫1702执1654号之二执行裁定书和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2024)豫1702执1654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将辛新名下位于驻马店市市辖区文明大道与开源大道交叉口西南角逸泉.玫瑰苑1号楼东2单元第9层906号房屋(房屋所有权证号:驻房权证字第201516007号)一套协助过户给宋乃存。现宋乃存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辛新名下位于驻马店市市辖区文明大道与开源大道交叉口西南角逸泉.玫瑰苑1号楼东2单元第9层906号房屋(房屋所有权证号:驻房权证字第201516007号)的房屋所有权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特此公告。
电话:0396-2619889
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