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夏浚201602808号房屋所有权证作废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4-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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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关于将夏浚201602808号房屋所有权证作废的公告
依据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2023)豫0104执恢1797号之一执行裁定书和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2023)豫0104执恢1797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将夏浚名下位于靖宇大道东侧、纬二路北侧、经一路西侧雅居园小区A16号楼东1单元1至2层01-0202号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号:驻房权证字第201602808号)一套协助过户给高志敏。现高志敏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夏浚名下位于靖宇大道东侧、纬二路北侧、经一路西侧雅居园小区A16号楼东1单元1至2层01-0202号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号:驻房权证字第201602808号)的房屋所有权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特此公告。
电话:0396-2619889
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