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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政府债务管理中心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 2024-09-10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148
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声明

      驻马店市政府债务管理中心(驻马店市农业综合开发投资管理中心)因保管不善,将【国有土地使用证号:驻市国用(2007)第8022号】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驻马店市政府债务管理中心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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