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张须峰、赵媛媛豫(2017)驻马店市不动产权第0006549号不动产权证书作废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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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关于将张须峰、赵媛媛豫(2017)驻马店市不动产权第0006549号不动产权证书作废的公告
依据河南省确山县人民法院(2023)豫1725民初3170号民事判决书和河南省确山县人民法院(2024)豫1725执1270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将张须峰和赵媛媛名下共同共有位于驻马店市开源大道西北侧明珠港湾住宅小区32号楼东2单元第6层604号不动产(含跃层)【不动产权证书号:豫(2017)驻马店市不动产权第0006549】一套协助过户给张须峰。现张须峰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张须峰和赵媛媛名下共同共有位于驻马店市开源大道西北侧明珠港湾住宅小区32号楼东2单元第6层604号不动产(含跃层)0【不动产权证书号:豫(2017)驻马店市不动产权第0006549】的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特此公告。
电话:0396-2619889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