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高静090648号房屋所有权证作废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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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关于将高静090648号房屋所有权证作废的公告
依据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豫17执70号之二执行裁定书和河南省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豫17执70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将高静名下位于驻马店市驿城区骏马路人民银行家属院东2单元3层304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号:090648号)一套协助过户给潘娜。现潘娜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高静名下位于驻马店市驿城区骏马路人民银行家属院东2单元3层304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号:090648号)的房屋所有权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特此公告。
电话:0396-2619889
2024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