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工作动态
|
公示公告
|
政务公开
|
党建专栏
|
政务服务
|
营商环境专栏
|
交流互动
遗失声明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  遗失声明 ->正文
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街道风光路中段社区居民委员会第二居民组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 2024-06-11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125

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声明

 

       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街道风光路中段社区居民委员会第二居民组因保管不善,将【国有土地使用证号:驻市国用(1999)第1003号】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街道风光路中段社区居民委员会第二居民组

2024年6月11日

顶部 打印 关闭

驻马店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版权所有 信息产业部备案号:豫ICP备11007414-4号

地址:驻马店市泰山路广泰大厦11楼 邮编:463000 联系我们

网站标识码:4117000021 豫公安备案411700024117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