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工作动态
|
公示公告
|
政务公开
|
党建专栏
|
政务服务
|
营商环境专栏
|
交流互动
公示公告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  公示公告 ->正文
黎亚峰、刘玉素房屋所有权证作废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5-27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50

公告

 

 

 

依据驿城区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2016)豫1702行初137号,我中心在受理原告吴根的申请,办理谷邢庄小区1号楼部分房产所有权注销业务时发现:张大柱102号房(原房权证字第201514917号)在2024年3月27日办理了转移登记给黎亚峰、刘玉素(现证号豫(2024)驻马店市不动产权第0005981号)。该笔业务发生在行政判决书生效之后,且2017年10月17日,原驻马店市住房管理中心已在天中晚报公告房权证字第201514917号房产证作废,该转移登记无效。现公告豫(2024)驻马店市不动产权第0005981号作废。

 

 

 

 

 

 

 

2024年5月22日

顶部 打印 关闭

驻马店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版权所有 信息产业部备案号:豫ICP备11007414-4号

地址:驻马店市泰山路广泰大厦11楼 邮编:463000 联系我们

网站标识码:4117000021 豫公安备案411700024117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