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所有权证遗失声明
因原所有权人康关辉去世,名下登记有位于交通路(房屋所有权证号:驻房权证字第201101442号)的房屋。现其被继承人康关辉的配偶高梅申请办理该房屋的不动产转移(继承)登记,该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因保管不善遗失,特此声明。
声明人:高梅
2024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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