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中心城区不动产登记
全面推行电子证照
近日,驻马店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根据自然资源部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度促进营商环境优化的通知》、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度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等工作要求,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印发了《不动产营商环境提升有关事项节点要求》,加快推进不动产登记电子证书证明在办理登记交易、抵押贷款、税收征缴、经营主体注册登记、户籍管理、教育入学、财产公证、水电气热过户等方面的社会化应用,逐步实现应用场景全覆盖,拟自2024年5月1日起,中心城区全面启用不动产电子证书、证明,不再主动制作颁发纸质的不动产权证书、证明,群众可根据个人意愿申请打印或自助打印纸质证书。
根据《国务院关于在线政务服务的若干规定》(国令第716号)第十条规定“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相较于纸质证书,不动产权电子证书具有以下优势:一是电子证书可免费重复下载使用,易保存,不易丢失;二是随身携带,随时查阅,使用便捷;三是可用于互联网信息互认。
附件:1.不动产电子证照申领方式
2.不动产电子证照核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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