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关于将安新立201515031号房屋所有权证作废的公告
依据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2023)豫1702执恢1115号之二执行裁定书和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2023)豫1702执恢1115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将安新立名下位于驻马店市市辖区练江大道与天中山大道交叉口西北角福华御苑小区B区5号楼东2单元第1层111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号:驻房权证字第201515031号)一套协助过户给刘蒙肖。现刘蒙肖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安新立名下位于驻马店市市辖区练江大道与天中山大道交叉口西北角福华御苑小区B区5号楼东2单元第1层111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号:驻房权证字第201515031号)的房屋所有权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特此公告。
电话:0396-2619889
202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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