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声明
河南金雀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驻市国用(2001)字第(94)0076-1号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河南金雀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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