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关于将秦立秋031183号房屋所有权证作废的公告
依据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2023)豫1702执恢255号执行裁定书和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2023)豫1702执恢255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将秦立秋名下位于河南省驻马店市市辖区雪松路段庄新村前进六队自建房(房屋所有权证号:031183号,土地宗号:+411702600083JB00128)一处协助过户给段鹏亮。现段鹏亮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秦立秋名下位于河南省驻马店市市辖区雪松路段庄新村前进六队自建房(房屋所有权证号:031183号,土地宗号:+411702600083JB00128)的房屋所有权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特此公告。
电话:0396-2619889
202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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