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关于将宋丹豫(2021)驻马店市不动产权第0000552号不动产权证书作废的公告
依据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2023)豫1002执恢1870号之二执行裁定书和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2023)豫1002执恢1870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将宋丹名下位于驻马店市驿城区中华路华强制线厂楼东1单元第1层102号不动产【不动产权证书号:豫(2021)驻马店市不动产权第0000552号】一套协助过户给李新录。现李新录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宋丹名下位于驻马店市驿城区中华路华强制线厂楼东1单元第1层102号不动产【不动产权证书号:豫(2021)驻马店市不动产权第0000552号】的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特此公告。
电话:0396-2619889
2024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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