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关于将韩贺东豫(2023)驻马店市不动产权第0008185号不动产权证书作废的公告
依据河南省汝南县人民法院(2023)豫1727执恢691号之一执行裁定书和河南省汝南县人民法院(2023)豫1727执恢69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将韩贺东名下位于驻马店市乐山大道与慎阳路交叉口东南角天地惠城小区13号楼东1单元第30层3001号不动产【不动产权证书号:豫(2023)驻马店市不动产权第0008185号】一套协助过户给朱靖波。现朱靖波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韩贺东名下位于驻马店市乐山大道与慎阳路交叉口东南角天地惠城小区13号楼东1单元第30层3001号不动产【不动产权证书号:豫(2023)驻马店市不动产权第0008185号】的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特此公告。
电话:0396-2619889
2024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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