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关于将宋志成050196号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的公告
依据河南省平舆县人民法院(2023)豫1723执恢341号之一执行裁定书和河南省平舆县人民法院(2023)豫1723执恢34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将宋志成名下位于驻马店市骏马路中段市委家属院15号楼东4单元411号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号:050196号)协助过户给李燕。现李燕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毛宋志成名下位于驻马店市骏马路中段市委家属院15号楼东4单元411号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号:050196号)的房屋所有权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特此公告。
电话:0396-2619889
2023年12月13日
驻马店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版权所有 信息产业部备案号:豫ICP备11007414-4号
地址:驻马店市泰山路广泰大厦11楼 邮编:463000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