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关于王一帆申请办理注销王大春名下房屋
网签备案的公告
王大春(身份证号:412XXXXXXXXXXXX730已故)生前购买驻马店建恒置业有限公司位于北泉路与前进路交叉口东北侧驻马店春天里22号楼东1单元1601号房屋一套,因原买受人王大春去世,父亲王倡(身份证号:412XXXXXXXXXXXX710)、母亲刘勤(身份证号:412XXXXXXXXXXXX749)声明放弃继承权,由儿子王一帆(身份证号:412XXXXXXXXXXXX854)继承上述房屋,现王一帆与开发企业共同申请注销王大春名下房屋的网签备案手续。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若相关利害关系人对该房屋归属有异议,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相关证明和证件向我单位提出书面异议申请,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单位将为其办理注销原网签备案手续。
电话:0396-2619889
驻马店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2023年10月26日
驻马店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版权所有 信息产业部备案号:豫ICP备11007414-4号
地址:驻马店市泰山路广泰大厦11楼 邮编:463000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