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麻建春名下有位于乐山大道与通达路交叉口东南角【不动产权证书号:豫(2022)驻马店市不动产权第0014568号】的房屋。因麻建春去世,现其配偶孙玉环申请办理该房屋的不动产转移(继承)登记。因该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我中心无法收回该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驻马店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2023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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