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关于将吴昌济064019号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的公告
依据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2022)豫1702民初14441号民事判决书和河南省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豫17民终3345号民事判决书,将吴昌济名下位于驻马店市中华大道747号驻马店市中心医院家属院1号楼东1单元第3层301的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号:064019号)协助过户给吴金珩。现吴金珩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吴昌济名下位于驻马店市中华大道747号驻马店市中心医院家属院1号楼东1单元第3层301的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号:064019号)的房屋所有权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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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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