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关于将张文霞、许占威201102583号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的公告
依据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2023)豫1702执1711号之一执行裁定书和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2023)豫1702执171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将张文霞与许占威两人名下共同共有位于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文明大道与淮河大道交叉口东北处翡翠城住宅小区11、12号楼第一层103、104,第二层203、204号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号:驻房权证字第201102583号)协助过户给汪冰洋。现汪冰洋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张文霞与许占威两人名下共同共有位于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文明大道与淮河大道交叉口东北处翡翠城住宅小区11、12号楼第一层103、104,第二层203、204号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号:驻房权证字第201102583号)的房屋所有权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特此公告。
电话:0396-2619889
2023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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