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关于将赵冲豫(2017)驻马店市不动产权第0006555号不动产权证书作废的公告
依据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2022)豫1702执恢332号之一执行裁定书和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2022)豫1702执恢332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将赵冲名下位于驻马店市市辖区中华大道市粮油加工厂家属楼东4单元第4层408房产【不动产权证书号:豫(2017)驻马店市不动产权第0006555号】一套协助过户给李光明。现李光明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赵冲名下位于驻马店市市辖区中华大道市粮油加工厂家属楼东4单元第4层408房产【不动产权证书号:豫(2017)驻马店市不动产权第0006555号】的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特此公告。
电话:0396-2619889
2023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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