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关于将付东超084194号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的公告
依据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2023)豫1702执1485号之三执行裁定书和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2023)豫1702执1485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将付东超名下位于驻马店市市辖区交通路西段南侧药厂西区家属院10号楼东3单元第1层105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号:084194号)协助过户给张贵。现张贵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付东超名下位于驻马店市市辖区交通路西段南侧药厂西区家属院10号楼东3单元第1层105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号:084194号)的房屋所有权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特此公告。
电话:0396-2619889
2023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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