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关于将康伟201410264号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的公告
依据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2023)豫1702执165号之二执行裁定书和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2023)豫1702执165号之二协助执行通知书,将康伟名下位于驻马店市市辖区文明大道与纬二路交汇处西南角置地天中第一城一期7号楼东2单元第3层303号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号:驻房权证字第201410264号)协助过户给王菲。现王菲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康伟名下位于驻马店市市辖区文明大道与纬二路交汇处西南角置地天中第一城一期7号楼东2单元第3层303号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号:驻房权证字第201410264号)的房屋所有权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特此公告。
电话:0396-2619889
202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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