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关于将王田豫(2021)驻马店市不动产权第0008813号不动产权证书作废的公告
依据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2023)豫1702执恢179号之一执行裁定书和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2023)豫1702执恢179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将王田名下位于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通达路与十三香路交叉口西北鸿达住宅小区1号楼东2单元第11层1105号房产【不动产权证书号:豫(2021)驻马店市不动产权第0008813号】一套协助过户给边新红。现边新红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王田名下位于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通达路与十三香路交叉口西北鸿达住宅小区1号楼东2单元第11层1105号房产【不动产权证书号:豫(2021)驻马店市不动产权第0008813号】的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特此公告。
电话:0396-2619889
2023年6月1日
驻马店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版权所有 信息产业部备案号:豫ICP备11007414-4号
地址:驻马店市泰山路广泰大厦11楼 邮编:463000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