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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将李准201101239号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3-05-31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141

 驻马店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关于将李准201101239号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的公告

    依据河南省泌阳县人民法院(2018)豫17261339号执行裁定书和河南省泌阳县人民法院(2018)豫17261339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将李准名下位于驻马店市驿城区骏马路66631号楼东2单元304号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号:驻房权证字第201101239号)协助过户给刘永灿。现刘永灿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李准名下位于驻马店市驿城区骏马路66631号楼东2单元304号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号:驻房权证字第201101239号)的房屋所有权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特此公告。

    电话:0396-2619889

                 2023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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