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关于将李国发201518070号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的公告
依据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2023)豫1702执恢8号之一执行裁定书和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2023)豫1702执恢8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将李国发名下位于驻马店市练江大道与天中山大道交叉口福华御苑B区5号楼东2单元第4层403号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号:驻房权证字第201518070号)协助过户给张勇。现张勇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李国发名下位于驻马店市练江大道与天中山大道交叉口福华御苑B区5号楼东2单元第4层403号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号:驻房权证字第201518070号)的房屋所有权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特此公告。
电话:0396-2619889
2023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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