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关于将董凯、李杏豫(2019)驻马店市不动产权第0009064号不动产权证书作废的公告
依据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2022)豫1702执5836号之二执行裁定书和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2022)豫1702执5836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将董凯和李杏两人名下共同共有位于驻马店市市辖区铜山大道与交通路交叉口西南角天都星城南区D-2号楼独单元第12层1201房产【不动产权证书号:豫(2019)驻马店市不动产权第0009064号】一套协助过户给姜涛。现姜涛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董凯和李杏两人名下共同共有位于驻马店市市辖区铜山大道与交通路交叉口西南角天都星城南区D-2号楼独单元第12层1201房产【不动产权证书号:豫(2019)驻马店市不动产权第0009064号】的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特此公告。
电话:0396-2619889
2023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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