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
郭长俊因保管不善将驻房权字第067441号房屋所有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现声明以上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郭长俊
代理人:
2023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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