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关于将于超201514177号房屋所有权证作废的公告
依据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2021)豫1702执6427号之三执行裁定书和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2021)豫1702执6427号之三协助执行通知书,将于超名下位于纬二路中段南侧置地.天中第一城56号楼东2单元第2层206号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号:驻房权证字第201514177号)协助过户给杨文波。现杨文波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于超名下位于纬二路中段南侧置地.天中第一城56号楼东2单元第2层206号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号:驻房权证字第201514177号)的房屋所有权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特此公告。
电话:0396-2619889
2022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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