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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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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驿城区长城房地产开发公司土地证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 2022-11-28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63

土地证遗失声明

    本单位因保管不善,将土地证号:驻市国用(2002)第1391-2号(土地使用权人:驻马店市驿城区长城房地产开发公司)土地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土地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驻马店市驿城区长城房地产开发公司

2022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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