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黄腾飞因保管不善,将豫(2022)驻马店市不动产权第0023368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黄腾飞
2022年11月17日
驻马店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版权所有 信息产业部备案号:豫ICP备11007414-4号
地址:驻马店市泰山路广泰大厦11楼 邮编:463000 网站标识码:4117000021
豫公安备案411700024117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