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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正式开始受理中心城区群众的商品房契税补贴
发布时间: 2022-10-25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1231

为响应国家“服务于民、让利于民”的号召,缓解居民因疫情造成的经济压力,合理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根据《关于驻马店市商品房契税缴纳政府补贴办法的通告》(驻财综〔2022〕16号)文件要求,我中心经过积极筹备,于10月21日在市民中心一楼93—97号窗口设立了“契税补贴专办窗口”,并于10月24日起,正式受理符合条件的购房群众申领契税补贴。

附:1、《驻马店市不动产申领契税补贴明白卡》;

2、《驻马店市新建商品房契税补贴申领表》。


附件1:

驻马店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申领契税补贴明白卡


一、契税补贴对象

在驻马店市中心城区范围内购买开发企业开发的商品房,包括住宅和非住宅房屋(二手房和已领购房补贴除外),并满足以下条件:

1、购房合同签订时间2016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2、契税缴纳时间2022年10月17日—12月31日。

二、契税补贴时间及标准

申领时间:2022年10月17日—2023年1月20日。

补贴标准:已缴纳契税总额的20%。

三、提交材料

1、《驻马店市新建商品房契税补贴申领表》;

2、《商品房买卖合同》(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复印件包括有合同编号、买卖双方信息与合同签章带日期页);

3、契税完税凭证(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电子税票需要打印并由税务部门加章);

4、购房人身份证(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

5、购房人银行账户信息(开户银行、银行账号、银行卡复印件);

四、契税补贴发放申请流程

1、购房人在市民中心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契税补贴专办窗口提出申请,填写《驻马店市新建商品房契税补贴申领表》,并提交相关资料。

2、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契税补贴专办窗口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能当场予以确认的,应当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应当场告知申请人,并将相关资料退回申请人。

3、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核准后,将契税补助资金在30个工作日内支付给购房人。


咨询电话:0396-2375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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