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关于将罗娟豫(2022)驻马店市不动产权第0004577号不动产权证书作废的公告
依据汝南县人民法院(2022)豫1727执1372号执行裁定书和河南省汝南县人民法院(2022)豫1727执1372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将罗娟名下的位于淮河大道与薄山路交叉口西南侧东方今典高铁新城17号楼三层3069号房(不动产权证书号:豫(2022)驻马店市不动产权第0004577号)协助过户给党全颂。现党全颂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罗娟名下的位于淮河大道与薄山路交叉口西南侧东方今典高铁新城17号楼三层3069号房(不动产权证书号:豫(2022)驻马店市不动产权第0004577号)的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特此公告。
电话:0396-2619889
2022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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