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关于将吴强201000011号房屋所有权证作废的公告
依据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2022)豫1702执恢173号之三执行裁定书和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2022)豫1702执恢173号之三协助执行通知书,将吴强名下位于驻马店市解放路西段南侧台胞新村5号楼独单元501号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号:驻房权证字第201000011号)协助过户给任玉华。现任玉华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吴强名下位于驻马店市解放路西段南侧台胞新村5号楼独单元501号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号:驻房权证字第201000011号)的房屋所有权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特此公告。
电话:0396-2619889
2022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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