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关于将李金锋豫(2019)驻马店市不动产权第0017271号不动产权证书作废的公告
依据河南省平舆县人民法院(2021)豫1723执2291号之二执行裁定书和河南省平舆县人民法院(2021)豫1723执229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将李金锋名下的位于驻马店市盘龙山路和团结路交叉口西北新加坡花园住宅小区6号楼独单元第23层2304房屋(不动产权证书号:豫(2019)驻马店市不动产权第0017271号)协助过户给郭大山。现郭大山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李金锋名下的位于驻马店市盘龙山路和团结路交叉口西北新加坡花园住宅小区6号楼独单元第23层2304房屋(不动产权证书号:豫(2019)驻马店市不动产权第0017271号)的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特此公告。
电话:0396-2619889
2022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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