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工作动态
|
公示公告
|
政务公开
|
党建专栏
|
政务服务
|
营商环境专栏
|
交流互动
>
党建动态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  思想学习专栏->党建动态 ->正文
党建工作交流 (第24期)
发布时间: 2022-08-25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116

驻马店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党组理论学习

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

干部专题研讨班上重要讲话精神

8月22日下午,驻马店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贯彻落实工作,坚定不移推动会议精神落实落细落到位。

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刘中海领学,中心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参加会议并分别作交流发言。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迎接党的二十大”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实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助力实现六个现代化驻马店新征程上奋勇争先、更加出彩。

会议要求,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与贯彻落实省委、市委部署要求结合起来,与不动产登记工作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开展学习研讨,迅速营造学习贯彻、狠抓落实的浓厚氛围,真正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做好工作的强大动力和实际成效,进一步强化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能力作风建设年】

以讲促学、以学促用

中心党组认真组织《民法典》学习培训

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于20211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为全面理解、准确把握和领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切实增强综合科全体干部职工学法、用法,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 823日下午,中心党组认真组织中心副科级以上干部进行了《民法典》学习培训。

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刘中海同志组织大家认真学习了《民法典》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编的解释等法律法规。并要求大家深入贯彻落实《民法典》精神,工作中要将登记业务与《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有效衔接,牢固树立法律意识,做到工作在手、法律在心。进一步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登记服务质效和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关闭当前页面

驻马店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版权所有 信息产业部备案号:豫ICP备11007414-4号

地址:驻马店市泰山路广泰大厦11楼 邮编:463000 联系我们

网站标识码:4117000021 豫公安备案411700024117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