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关于将李文胜201413011号房屋所有权证作废的公告
依据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2021)豫1303执恢1315号执行裁定书和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2021)豫1303执恢1315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将李文胜位于驻马店市驿城区白桥路华达西湖小区37号楼东1单元4层401(房屋所有权证号:驻房权证字第201413011号)协助过户给尹清玉。现尹清玉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李文胜位于驻马店市驿城区白桥路华达西湖小区37号楼东1单元4层401(房屋所有权证号:驻房权证字第201413011号)的房屋所有权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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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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