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证遗失声明
本单位因保管不善,将土地证号:驻市集用(2007)第1522号(土地使用权人:橡林乡塘坊庄村委陈前村民组)土地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声明该土地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驿城区橡林街道塘坊社区居民委员会
2022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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