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关于将周冰倩豫(2017)驻马店市不动产权第0003175号不动产权证书作废的公告
依据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2022)豫1702执恢401号之一执行裁定书和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2022)豫1702执恢401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将周冰倩位于驻马店市市辖区骏马路北段西侧通达小区30号楼(A-3号楼)东2单元第3层303(不动产权证书号:豫(2017)驻马店市不动产权第0003175号)协助过户给王岩。现王岩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周冰倩位于驻马店市市辖区骏马路北段西侧通达小区30号楼(A-3号楼)东2单元第3层303(不动产权证书号:豫(2017)驻马店市不动产权第0003175号)的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特此公告。
电话:0396-2619889
2022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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