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杨莲花因保管不善,将房屋坐落于骏马路与通达路交叉口瀚宇.天中豪园7号楼11层1101、1102 、1103、1104、1105、1106、1107、1108、1109、1110、1111、1112、1113、1114、1115(不动产权证书号:豫(2020)驻马店市不动产权第0029642号、豫(2020)驻马店市不动产权第0029639号、豫(2020)驻马店市不动产权第0029656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杨莲花
2022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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