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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将孙笑男094332号房屋所有权证作废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2-07-19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109

驻马店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关于将孙笑男094332号房屋所有权证作废的公告


依据河南确山县人民法院(2019)豫17251746号之一执行裁定书和河南省确山县人民法院(2019)豫17251746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将孙笑男位于驻马店市乐山路与雪松路交叉口海云第一城商住楼第一层15号、第二层10-12号、15-16号商业用房6间(房屋所有权证号:房权证字第094332号)协助过户给河南确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现河南确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孙笑男位于驻马店市乐山路与雪松路交叉口海云第一城商住楼第一层15号、第二层10-12号、15-16号商业用房6间(房屋所有权证号:房权证字第094332号)的房屋所有权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特此公告。

电话:0396-2619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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