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张琦、邢崇慧因保管不善,将房屋坐落于文明大道与纬二支路交叉口西南侧(不动产权证书号:豫(2022)驻马店市不动产权第0009696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琦、邢崇慧
2022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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