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
张刘坤因保管不善,将豫(2022)驻马店市第0007972号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声明人 张刘坤
2022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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