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1年,我中心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加强制度建设,坚持依法行政,深化“放管服”改革,积极开展多形式、全方位的学习培训,努力实现“效能提速、服务提质、素质提升”,为优化营商环境,创建法治政府贡献力量。
一、全面规范法治制度建设
为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提升不动产营商环境的服务质量,中心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不动产登记限时办结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通知》《关于印发<驻马店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应急预案>的通知》《2021年营商环境评价不动产登记指标提升方案》《关于印发<开展<中共驻马店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落实情况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等,联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销售网签备案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联合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出台了《关于对小型仓储用房免收不动产首次登记费的通知》,规范性文件的出台,为开展业务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提升行政决策法治化水平
一是中心与河南北纬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服务合同,指定1名律师担任我中心法律顾问,提供日常综合性的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在各项决策时积极听取律师意见,提升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水平,将重要业务办理和重大行政决策全部纳入法治化管理轨道。
二是加强队伍建设,中心抽调法律知识储备较好的人员,充实到法规效能科,组建队伍认真准备参加市司法局组织的《行政处罚法》法律知识竞赛,提升中心业务人员的法治水平和服务能力。
三是认真准备省人大组织两条例执法检查。通过省人大对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学习和准备,进一步优化不动产登记服务的业务流程,提升服务效率,增强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
四是通过开展学习宪法、《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专题学习活动,全面增强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提升业务法律水平。
三、依法全面履行职责
2021年在继续推行房地产交易登记机构一体化的同时,积极推进工作流程精减化、业务操作规范化,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在全省不动产营商环境评价中,取得了98.01分和第4名的优异成绩,指导的市辖9个县,占居了全省的县级前5名。中心荣获了市委、市政府颁发的“驻马店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先进单位”和“驻马店市优化营商环境创新奖”。
一是持续优化政务服务。持续贯彻便民原则,全面梳理中心125项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结合工作实际,自4月1日起推行‘211’的办结时限,即一般登记2个工作日办结,抵押登记1个工作日办结,更正、异议、查封、换证、注销等11项业务1小时办结,重点项目、企业专办等实行“一个窗口、一套材料、一审制”即时办结;二是加强网签事中事后监管,引导购房群众主动要求售房企业及时办理新建商品房网签备案,保护购房人的合法权益;三是持续“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流程、减少环节,取消企业间非住宅网签备案,对工业企业全面开通“绿色通道”,力争实现首次登记当日办结、抵押登记立等可取;按照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关于梳理一张身份证办理审批服务事项的通知》要求梳理中心行政服务事项,推进中心服务事项“一张身份证办理”工作;优化实行不见面审批,逐步实现推送登记证明电子证照并可在网点自助打印权利证明,实现企业和群众办事“减时间、减环节、减材料、减跑腿”,达到为企业、群众高效便民服务的目标。
四、自觉接受司法监督
一是认真应对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及时接收行政复议答复通知书、法院开庭传票等各类司法文书,并按要求充分准备、提交答复书及答辩状等材料,主动与承办法官沟通案件进展,全年应诉行政诉讼案件25起。二是领导高度重视涉诉案件。中心主要责任人以及分管业务负责人均积极出庭应诉。三是尊重并全面执行复议决定和法院生效裁判。对于复议机关的意见以及法院的生效裁判,主动予以执行,并依法配合法院审理活动、搜集各类证据材料,协助执行查封房产等司法措施。四是总结典型案例,做好以案说法,以案促改,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2年,中心将按照中央依法治国办对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统讲话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推动中心上下形成合力,实现法治建设新突破。
1、创新工作模式继续优化营商环境。加快建立集成统一的网上“一窗受理”平台,加快推进不动产登记、申报纳税等网上受理审核,通过信息共享,申请人在网上验证身份,“刷脸”不见面办理,实现“一次不用跑”,通过网上“一窗受理”平台及其手机APP、微信公众号、咱的驻马店等,推进网上便捷办、更快办、优先办,并逐步实现全城通办、就近能办、异地可办,提升“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的服务水平。
2、完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管理机制。结合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完善中心重大行政决策的确定、起草、征求意见、专家咨询论证、风险评估等流程,并侧重及早谋划、全力推进,主动开展决策实施效果的评估,确保与社会发展以及政策新变化相适应,从而实现较好的法治化效果。
3、加强法治思维建设。坚持做好中心工作人员法治教育和培训,以老带新、请进来、走出去等多种方式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思维,提升法治能力和行政执法水平,进一步增强法治队伍力量和执法队伍力量。
2021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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