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陈家顺因保管不善,将房屋坐落于驻马店市市辖区靖宇北路与古槐路(原纬六路)交叉口西北侧清河佳苑商住小区B11号楼东1单元第11层1103(不动产权证书号:豫(2021)驻马店市不动产权第0043804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家顺
2022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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