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关于将吴强驻房权证字第201514598号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的公告
依据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2022)豫1702执恢173号之二执行裁定书和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2022)豫1702执恢173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将吴强位于河南省驻马店市文明大道与天中山大道交汇处市林科所8号楼01-0201号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号:驻房权证字第201514598号)一套过户给景康晟。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将吴强位于河南省驻马店市文明大道与天中山大道交汇处市林科所8号楼01-0201号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号:驻房权证字第201514598号)的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公告。
2022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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