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驻马店市置地建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房屋坐落于文明大道与纬二支路交叉口东北角置地.清河苑2号楼第3层301—322(房屋所有权证号:驻房权证字第201308336号)的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驻马店市置地建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2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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