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 002
依据: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依法收回刘延轩等三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并对ZMDY-2021-41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实行协议出让的批复驻《政文【2022】16号》,由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注销“驻市国用(99)第6679号、驻市国用(1996)第1130号、驻市国用(97)第2314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因土地使用权人无法到场,土地使用权证书丢失。我中心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驻市国用(99)第6679号 | 刘延轩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民强街三巷 | ||
2 | 驻市国用(1996)第1130号 | 王香枝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南海路南段西侧 | ||
3 | 驻市国用(97)第2314号 | 李长太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南海路九巷 |
公告单位:驻马店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2022年 3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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