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工作动态
|
公示公告
|
政务公开
|
党建专栏
|
政务服务
|
营商环境专栏
|
交流互动
业务公示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  业务公示 ->正文
驻马店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关于将河南省晶玉玻璃制品有限公司2013第8802号土地证作废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2-03-18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14

驻马店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关于将河南省晶玉玻璃制品有限公司20138802号土地证作废的公告


依据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2021)豫1702执恢580号之二执行裁定书和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2021)豫1702执恢580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将河南省晶玉玻璃制品有限公司位于驿城大道与东源路交叉口东北侧的土地(土地证号:驻市国用20138802号)协助过户给驻马店市正道油业有限公司。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将河南省晶玉玻璃制品有限公司位于驿城大道与东源路交叉口东北侧的土地(土地证号:驻市国用20138802号)的土地证作废。

特此公告

电话:0396-2619889



2022318

顶部 打印 关闭

驻马店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版权所有 信息产业部备案号:豫ICP备11007414-4号

地址:驻马店市泰山路广泰大厦11楼 邮编:463000 联系我们

网站标识码:4117000021 豫公安备案411700024117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