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梅欢军因保管不善,将房屋坐落于淮河大道与文明路交叉口东北角翡翠城32号楼A座第21层21046(不动产权证书号:豫(2020)驻马店市不动产权第0027978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梅欢军
2022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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